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

北市公布違反勞基法前五名 逾2成超時工作居首 [剥削無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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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布違反勞基法前五名 逾2成超時工作居首

台北市勞動局今天公布101年度,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總體檢,依據統計,去年一整年,北市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裁罰案件數高達六百零八件,其中違反勞基法的類型前五名,分別是使勞工超時工作,占二成一、其次為沒有備置勞工出勤紀錄、沒有直接全額給付勞工工資、沒有給付加班費、沒有依法排定勞工特別休假。
台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建能說,台北市一百零一年度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數,一整年一共有六百零八件遭裁罰,裁罰金額高達兩千五百零四萬多元,比較100年度罰鍰總金額一千五百六十二萬多元,罰金成長幅度高達60%,違反勞動基準法遭公布事業單位名稱的家數,也高達兩百一十四家次。其中分析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類型的前五名,分別為使勞工超時工作占21.71%、沒有備置勞工出勤紀錄占21.22%、沒有直接全額給付勞工工資占15.13%、沒有給付加班費占14.47%、沒有依法排定勞工特別休假占7.07%。其中最嚴重的違法樣態超時工作,就曾稽查到,有門市服務業遭稽查每個月超時工時高達六十、七十個小時。
科長葉建能說,去年一整年稽查發現,事業單位讓勞工超時工作,沒有給足加班費的情形還是相當頻繁;部分事業單位也因為沒有依照法令,置備勞工出勤紀錄,無法確知勞工實際出勤情形,導致有違規行為;另外部分事業單位以勞工離職交接沒有完成、遲到曠職等理由,溢扣薪水等;而事業單位沒有依法給予勞工特別休假等,。這些違法情形,未來會持續列為檢查監督重點。勞動局長陳業鑫說,曾經被處分的事業單位,除了改善勞動條件,對重複違規的雇主,勞動局也會加重處分,最高可達30萬元,並公布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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