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宏達電(2498)長期以建教生為替代性勞力,在桃園總廠從事無關專業技術的工作,每年省下約1億元薪資;宏達電回應,一切符合政府法令。
今天出刊《壹週刊》報導,監委發現,宏達電2006年起與高苑工商、高英工商、華德工家、中山工商、協志工商、達德商工及南強工商等7所學校建教合作,宏達電桃園總廠4500餘名員工中,建教生人數始終維持1000人,替代性勞力功能明顯。
低工資、剝削青少年學生外,產線採輪班制,8人擠1間宿舍,用餐時間半小時,被控「血汗工廠」。
宏達電回應該刊,該公司設立的建教合作學生實習方案,人力規畫及所有執行計畫皆由教育部核准且與學校合作,一切均符合政府法令。
今天出刊《壹週刊》報導,監委發現,宏達電2006年起與高苑工商、高英工商、華德工家、中山工商、協志工商、達德商工及南強工商等7所學校建教合作,宏達電桃園總廠4500餘名員工中,建教生人數始終維持1000人,替代性勞力功能明顯。
低工資、剝削青少年學生外,產線採輪班制,8人擠1間宿舍,用餐時間半小時,被控「血汗工廠」。
宏達電回應該刊,該公司設立的建教合作學生實習方案,人力規畫及所有執行計畫皆由教育部核准且與學校合作,一切均符合政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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