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席艷俠/桃園報導〕署立桃園醫院殘障機車位被投訴不便,事實上,縣內很多停車場對弱勢朋友停車也不是很友善,尤其是大賣場。
桃園縣肢體傷殘協進會前任理事長張玉麟說,很多停車場未標示殘障車位,也常被佔用,公有停車場有管理員還好,但大賣場停車場無人管,因此常被佔用,殘友很難停到車位。
縣議員黃婉如指出,縣府前地下停車場殘障停車位設在地下二樓,弱勢朋友要繞一圈才能進地下二樓,還不一定停得到位置,因為常有人沒公德心亂停在殘障停車位上,她建議把殘障停車位改到入口,讓弱勢朋友一進場就看得到位置,管理員也可以制止一般民眾佔用。
縣府交通局停管科長呂紹霖表示,法規對於身障停車位比例,無論是汽車、機車都是二%以上,地面上須塗成藍色,畫上輪椅,旁邊還要有明顯的標示。
對身障朋友抱怨殘障停車位劃設地點太遠,對他們不方便一事,呂紹霖說,目前中央法令只有要求殘障停車位比例,對於位置、地點並沒有硬性的規定,如果有身障朋友反映不方便,縣府只能道德勸說業者改進,但若發現殘障車位被佔用,可向消保官檢舉,依法可開罰停車場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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