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李信宏、劉力仁/綜合報導〕使用手機國際漫遊,當心「對方的鈴聲響起就開始計費」!新北市一名男子到美國出差,回國後收到一萬七千多元的帳單,他發現多通電話並未接通,只是受話人的鈴聲響起就被計費,向新北市消保官投訴,質疑被當冤大頭。
根本沒接通也計費 帳單1.7萬
被投訴的台灣大哥大喊冤,強調這是國外漫遊業者與各國電信業者簽訂的合約,國內的通信業者只是配合;外國業者的收費理由是,「雖然電話沒接通,但已傳送撥話訊令,占用通信網路通道資源,視為已提供通信網路服務,所以要收費」。
台哥大︰已傳送撥話訊令 視為通信
投訴人表示,日前到美國洽談商務,使用台灣大哥大的門號打了多通電話回台灣洽公及對家人報平安,返國後收到一萬七千多元的帳單。
他向台灣大哥大申請通話明細,發現多通的通話時間從十多秒到一分鐘不等,仔細回想,這些短時間的通話都是「對方鈴響、但沒人接聽」。
台哥大說明,這是國外通信業者的統一規定,包括從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等美洲國家及歐洲多個國家,從當地撥出去電話,只要受話人的鈴聲一響就開始計費。
對於客戶的申訴,台哥大指出,一般鈴響約在五十秒以內,同意五十秒以內不收費,可扣減二千多元;但投訴人質疑還有多通五十秒以上的通聯並未接通,已接通的電話也應扣除鈴響的秒數,要求扣除四千多元,雙方第一次協商破裂,消保官將安排第二次協商。
消保官︰業者須先告知收費方式
消保官周繼雄表示,台灣大哥大有義務事先告知國際漫遊的收費方式,未說明清楚顯有疏失,已要求業者在網站修改「國際漫遊」資費說明,字體加大並改用紅色字體,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
台哥大則指出,因為國外業者對於某些未完成通話,例如受話方未開機、收不到訊號、鈴響後無人應答、聽到錄音截答或忙線音等,也有可能被計費,網站上都有相關說明,消費者出國前也可打給客服中心了解收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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