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中油、台塑屢次同幅且幾近同時調漲油價,公平會認為卡在浮動油價機制,難以認定雙方有聯合行為。立委昨質詢公平會主委吳秀明時,當場提出檢舉,要求公平會重啟調查中油、台塑案,並改從獨占事業不當定價去查。
立委提出檢舉 公平會研究調查
吳秀明表示,中油、台塑確實是獨占事業,但油品調價是否涉及公平法第十條第二款獨占事業不當定價,要再研究。
吳秀明昨天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業務報告,把公平會日前重罰九家民營電廠六十三.二億元的「事蹟」,洋洋灑灑寫在報告第一頁。結果反遭多位立委砲轟,指受罰業者申請六十期分期付款且提起訴願,若遭翻盤,根本「玩假的」。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說,挨罰的九家民營電廠業者向公平會申請六十期分期付款,一個月一期,「給他分期,業者根本不會痛」;加上業者又訴願,到時候一定像當初大張旗鼓罰中油、台塑聯合行為一樣,最後罰鍰又遭撤銷,公平會根本在演戲。
讓民營電廠分期罰款 被轟演戲
吳秀明則強調,公平會重罰民營電廠是「玩真的」,且已掌握業者二十七次會議紀錄,有確切證據。
高志鵬又問,中油、台塑屢次同幅且幾近同時調漲油價,既然無法掌握證據證明雙方合意,為何不援引「公平交易法」第十條獨占事業禁止行為去查?從獨占事業不當定價著手?吳秀明承諾,將研究看看從此方向去查。
吳秀明會後受訪表示,中油、台塑確實是獨占事業,油品獨占事業也不能說不准他賺錢,至於是否構成獨占性或掠奪性定價,在學理上有一定標準,一般來說,必須是漲價漲太高、或漲價程度不合理,才可能構成,這部分可從業者的利潤、成本和其他國家地區定價等,來檢視定價是否合理。
吳秀明說明,若是利用獨占力來獲取暴利,不當詐取不合理的利潤,在國外歐盟有處罰,不過這類案件爭議高,要構成獨占定價不容易。至於台塑、中油案是否適用,會去查查看,若有必要,也會去查台塑的利潤是否有不合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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