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台灣貧富差距持續擴大,但因租稅制度不公,導致租稅對於縮小貧富差距的效果有限。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資料,二○一一年綜所稅申報戶,有五十戶年所得超過二百萬元,卻沒有繳一毛錢的稅,其中還有三戶年所得超過五百萬元、一戶年所得近千萬元,還是可以免繳稅。
薪資所得占綜合所得總額74%
我國租稅公平問題屢遭質疑,受薪階級一毛錢的稅也跑不掉,一直是繳稅主力,有錢人卻有許多避稅管道或免稅所得。根據二○一一年綜所稅申報資料,全國綜合所得總額約四.九八兆元,其中薪資所得約三.六七兆元,薪資所得占綜合所得總額約七十四%,其應納稅額占綜所稅總稅額也高達五十二%。
有錢人資本利得多課不到稅
不過,有錢人炒房的財產交易所得卻僅占綜合所得總額○.三六%,炒股的證券交易所得更享有免稅優惠,有錢人的資本利得大多課不到稅或不用課稅。
由於租稅制度不公,所得重分配的功能有限,加上有錢人有許多避稅管道,二○一一年有五十戶年所得超過二百萬元,卻完全不用繳納綜所稅,其中還有三戶年所得超過五百萬元、一戶年所得在七百萬元至一千萬元之間。
財稅官員表示,這些免稅大戶申報綜所稅時,都選擇「列舉扣除額」,然後利用「捐贈」等各類扣除額,達到節稅的目的,因為捐贈給政府機關可以百分之百抵稅,不少有錢人就以低價高報「實物捐贈」的方式規避稅負;但近幾年財政部積極防堵各種避稅管道,包括「捐地節稅」、「捐股票節稅」等,免繳稅的有錢人已經大幅減少。
免稅大戶利用各類扣除額節稅
財政部強調,為改善所得分配,已採取多項租稅措施,包括調高綜所稅扣除額及免稅額,調降綜所稅最低三級距的稅率等,都可以減輕受薪階級的負擔。
此外,二○一一年六月起開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鎖定短期不動產交易課稅,除了可抑制房市短期投機炒作之外,也有助於改善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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