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0日 星期一

會計法爭議 馬讚江揆有為有守 [見風轉舵.為政之道.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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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爭議 馬讚江揆有為有守

中國時報【仇佩芬╱台北報導】
《會計法》修法引發爭議,在馬英九總統正式道歉後,行政院於昨天通過提出覆議案。馬英九昨接受電台專訪時強調,此次修法存在爭議,是行政院長江宜樺先提醒他,而他基於總統可協調院際紛爭的職權出面解決,並未逾越憲法職權。

兩院動起來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召開臨時院會,通過《會計法》覆議案,立法院長王金平也邀集朝野黨團協商,確定周四開臨時會,將覆議案列第一案優先處理,若覆議案過關,民代、教授特別費除罪將回到原點。(陳怡誠、劉宗龍攝)令人玩味的是,馬英九在專訪中主動提到,江宜樺在《會計法》修法爭議中「有為有守」,處理得「非常好」,進行專訪的廣播電台也在新聞中處理,但最終節目播出時並未出現。
馬英九昨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正值行政院舉行臨時院會,通過關於《會計法》修法之覆議案。
針對他以總統身分出面道歉,並指示行政院提出覆議,是否為回應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要求?馬英九並未正面回應,但強調外界對此有所批評,立院黨團也接到不少反對意見,基層確實對此事觀感不好;加上此事與行政、立法兩院有關,他身兼總統與黨主席,因此出面承擔責任並道歉。
至於為何拖到公告前最後一刻才處理?馬英九解釋,此事需要研商,並在思考後醞釀、沉澱,行政院本來就有十天的處理時間,並沒有拖的問題。
馬英九特別指出,修法後將導致民代與學者除罪標準不同,有違憲法公平原則,未來將引發爭議,「是江院長最早跟我講」。至於由總統親自出面主導覆議,馬英九說明,依憲法四十四條規定,院與院間發生爭執,總統有權召集相關院長解決爭議,他的作法並未逾越權限;就像憲法規定內閣閣員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但過程中沒有規定哪一方先提出意見,「這是一種分享的權力」。
馬英九還主動補充,他認為江宜樺在此爭議的表現「有為有守」,處理得「非常好」。至於在馬英九表態前,江宜樺一再強調不會提出覆議,馬英九也為其辯解說,江宜樺當初只是針對疏漏字部分不提覆議,至於其他部分,江宜樺也表示未來再評估斟酌,並未說不提覆議。
至於《會計法》未來是否再行修正,加入學者除罪標準,馬英九表示,行政院並未否定教授適用與民代相同的除罪標準,但後續是否再次修法,則要由立法院決定。
馬英九說,此案從一開始就不是行政院提案,既然由立委提案,行政院就不會主動提出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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