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今天剛好上路滿八年,但八年來,高達五萬多名退休勞工,至今遲未向勞保局領取新制勞退金。勞保局近日啟動大規模通知作業,每天將發出四百件通函提醒退休勞工「快來領」;由於人數眾多,預計年底才能全數通知完畢。
我國勞退制度從二○○五年七月起大變革,改採個人退休帳戶制,由雇主每月固定提撥薪資百分之六的勞退金到勞工個人專戶中,勞工即使轉換雇主,帳戶還能「帶著走」,不像舊制勞工要是做不滿退休資格就離職,年資會浪費。目前全國約有九百多萬個勞退新制專戶。
不過,新制上路八年來,卻有五萬一千多名退休勞工,遲未來領專戶中的勞退金。儘管這筆錢不像國保有請求權時效問題,過世未領也能由遺屬領出,但畢竟是勞工的「血汗錢」,勞保局近日已啟動史上最大規模的通知作業。
勞保局勞退處經理薛永芬說,通知對象是年滿六十歲(請領勞退年齡)且超過一年雇主停繳勞退金(顯示已一年沒工作,視為退休)者;若以二○○五年上路時程計算,未領者中新制年資最長可達七年。薛永芬說,勞保局除發函通知,也會去電提醒民眾趕快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辦。
由於未領人數龐大,勞保局沒特別統計未領者的帳戶餘額。假設勞工平均薪資四萬兩千元,累計最多七年,帳戶至少有廿一萬多;就算新制年資只三年,專戶中少說也有九萬多。尚不含勞退基金每年的投資分配收益。
勞保局說,勞退舊制勞工在同一單位工作達退休資格後,退休時雇主須主動發給勞退金,否則違反勞基法,不會有勞工沒領到勞退金的情況;但勞退新制雇主已每月固定提撥勞退金到勞保局,即使勞工年滿六十歲後離職,雇主不會特別提醒勞工領出,因而出現不少未領情況。
勞保局說,勞工個人專戶雖然放在勞保局,但勞保局不會知道滿六十歲勞工離職後是否繼續工作,有可能七十歲了還在工作、持續累積新制勞退金,因此這筆錢須由勞工主動向勞保局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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