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 星期五

下午停班仍出勤 台北市勞動局:宜加給工資 [請用"應", 不是用"宜",鄉愿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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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停班仍出勤 台北市勞動局:宜加給工資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因受颱風影響,台北市政府宣布今(12)日下午2時停止上班。台北市勞動局表示,宣布停班後仍有出勤之勞工,雇主除給付該日工資外,宜再加給工資,加給金額得由透過勞資會議討論確認或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
勞動局表示,只要勞工之工作地、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所經過的地區,如該轄區首長宣布停止辦公,導致勞工未出勤時,事業單位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如果勞工住家位於桃園縣,工作地位於台北市,必須途經新北市,只要其中一縣市宣布停止上班,即適用停班相關規定。
勞動局說,基於勞工安全考量,雇主不應強迫勞工當日下午繼續出勤,如果勞工確實無法出勤,雇主事後也不能要求補班、扣發全勤或解僱等不利處分,並於出勤紀錄中註記為宜;另如雇主要求勞工繼續出勤,更要給予適當的安全措施協助,避免造成職業災害之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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