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伶雯/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指稱富士康集團等企業污染太湖流域部分河流,鴻海2日晚間發表4點聲明澄清,強調「本公司在昆山高科技園生產製造過程的排污悉依政府有關環保法令的要求辦理」,富士康廠區所排入內河的工業廢水符合有關法令的排污標準,同時呼籲太湖流域各相關企業,配合政府有關法令,致力綠色環境的保護,建立綠色供應鏈。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指出,公眾研究中心等環保組織發布太湖流域汙染調查報告,指稱富士康等企業將污染排放到太湖流域部分河流,因此造成污染;針對被報導污染太湖事件,鴻海2日晚間由副總裁盧松青出面說明,同時發出4點聲明澄清。
鴻海聲明指出,「本公司在昆山高科技園生產製造過程的排污悉依政府有關環保法令的要求辦理」;報導中所謂富士康「內河」,經查證該河實屬防澇用途外,富士康並非唯一排放使用者,富士康廠區所排入內河的工業廢水符合有關法令的排污標準。
鴻海表示,公司致力於防治污染,持續減廢,提供符合環保產品,節約能源,保護地球,務實經營綠色企業,並與國家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並已共同規劃,實施太湖流域電鍍企業環保整治方案。
鴻海強調,太湖流域面積廣大,籲請太湖流域各相關企業,配合政府有關法令,致力綠色環境的保護,建立綠色供應鏈,為綠色未來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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