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9日 星期六

「非故意喝醉」 性侵逆轉無罪 法界嘩然 [老實說我真有點想不小心喝醉酒,斃了這個法官.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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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故意喝醉」 性侵逆轉無罪 法界嘩然

台南一名二十六歲男子喝了酒,跑到國小女老師家裡性侵七十五歲的女老師,一審法官判他八年,男子再上訴,沒想到二審官司出現大逆轉,法官以男子喝得太醉喪失辨別行為能力,再加上喝醉並不是故意的,改判男子無罪,但喝了酒性侵竟然能判無罪也引起法界人士嘩然,以後喝罪撞人殺人是不是也能比照辦理。
男子喝酒性侵國小老師二審改判無罪,這起發生在台南高分院做出的判決,引起法界人士嘩然,時間發生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歲王姓男子喝醉酒翻牆闖進國小女老師家裡,對七十五歲的女老師性侵,一審判八年、二審卻改判無罪,性侵案出現大逆轉最主要的原因,在於男子喝醉酒不能辨識自己的行為已經違法,不過起訴的檢察官認為男子喝醉酒還能鎖門、找剪刀破壞門鎖,顯示有行為能力怎麼二審會改判無罪。
一、二審法官都認同男子犯案時的確是心神喪失,不過到底是故意要喝醉還是喝醉酒並不是自己故意的,兩者差異成了改判的重要原因,但喝醉酒性侵無罪也讓外界不免質疑,喝醉犯法那酒醉撞人、殺人是不是也能免責,起訴檢察官一審法官無法認同,台南高分檢也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文後研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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