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聯合國通過決議案 對伊朗實施第四輪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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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通過決議案 對伊朗實施第四輪制裁

更新日期:2010/06/10 11:11 國際中心/台北報導
針對伊朗疑似秘密發展核武計畫,聯合國9日通過決議案,對伊朗實施第四輪制裁,這也是歷來針對伊朗最強硬的制裁。對此人在愛爾蘭出席會議的伊朗外長大表不滿,而他發言的時候,會場接連闖進兩名伊朗異議人士來鬧場且打斷演說,並質問為何要處決5名庫德族政治犯。
聯合國安理會之前已經三度對伊朗發動制裁,剛通過的1929號決議,對制裁伊朗的措施將進一步升高。安理會15個會員國有12國同意制裁案,其中包括中國,但是巴西、土耳其反對,黎巴嫩棄權。
第4四次制裁案的重點在於防堵伊朗與核武發展有關的活動與個人,其中包括禁止伊朗發展核子彈道飛彈、禁止各國協助伊朗發展彈道飛彈、禁止伊朗投資鈾礦開採、鈾濃縮等相關活動,呼籲各國禁止伊朗銀行的執照申請。
美國國務卿希拉蕊在決議案通過後指出,這是歷來針對伊朗最強硬的制裁,因為內容除了禁止伊朗尋求可製造核武的彈道飛彈相關活動,禁止伊朗購買攻擊直昇機與飛彈等重型武器,另外附加條文還新增41家與核武活動相關的伊朗公司與組織。
對此伊朗駐聯合國大使哈札伊公開斥責美國的欲加之罪,他指出,伊朗身為區域內的最強權且也是最穩定的國家,伊朗過去從未屈服,未來也不會對少數勢力的敵對動作與壓力屈服,並會持續捍衛自身的權利。而在德黑蘭,伊朗議會則是呼籲外交部在伊斯蘭會議組織及不結盟運動等國際組織的會議上,提議抵制以色列產品。
這次安理會議程把制裁伊朗的決議案列為最優先,擠下南北韓天安艦案與以色列突擊人道船案,主要原因是伊朗案攸關美國國家利益,所以華府態度強硬,力促制裁。而北京方面則對天安艦案態度強硬,對伊朗案力促緩和,但是最後還是配合美國投下贊成票,未來華府在天安艦案的立場上是否也將配合北京,也引發外界無限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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