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1.03億賠償金交信託/江母:懲罰入罪我兒凶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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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億賠償金交信託/江母:懲罰入罪我兒凶手更重要

國防部將賠償金交付江母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侯柏青/台北報導〕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人員在律師見證下,將一億零三百一十八萬五千元補償金,交付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江母昨受訪時以聲明稿強調:「我只是個不幸失去丈夫、兒子的婦人,失去了親人,再多的錢對我已沒有意義!」道出江國慶冤死帶給她的悲痛,再多金錢也無法彌補。
江母的聲明指出:「平反江國慶的重點不在賠償,查明事實還江國慶清白才是最重要的。」並指出:「檢察官偵辦陳肇敏等人案件結果到底如何?請政府告訴我。」至於其他的,則是「該說的都說了」。
江母焚香告慰亡夫與冤兒
江母昨天上香焚祭亡夫及兒子江國慶,告知賠償金發下的結果,她唸唸有詞,點上一炷清香,凝視牌位,靜默良久;她說,每每有重大判決或結果,眼皮就一直跳,「感覺國慶好像還在我身邊」。
江母說,國防部並未告知她關於假扣押的事,若是真的,也不代表什麼,「江國慶案是冤案,等到檢察官查明整個偵查過程,入人於罪的凶手得到懲罰那天,才能看到『清白』。」
對於剛發下的賠償巨款,江母強調「領到隨即交由信託」,不願對此發表意見,稍早里長也提醒她,身懷鉅款可能惹來不必要麻煩,她淡淡地說:「一切交由信託,我身上也沒錢,我已失去了親人,再多的錢對我已沒有意義。」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表示,上週國防部透過他與江母聯繫交付賠償金事宜,並敲定昨天進行,因擔心驚動媒體至江家守候跟拍,對家屬產生不必要困擾,交付地點刻意選在司改會,並要求國防部在整個程序秘密完成後,再發布新聞。
據了解,昨天中午,國防部軍法司沈姓上校副處長及一名隨行幕僚,依約定時間到司改會,在承辦律師林?正及尤伯祥見證下,沈上校交給江母一張一億零三百一十八萬五千元的國庫支票,該支票等同於現金支票,抬頭為江母王彩蓮,依規定,只有江母能提示兌現;沈上校也代表國防部向江母深切致歉,並表達安慰,過程約半小時。
至於這筆錢的用途,林?正不願多談,為避免外界抹黑司改會為了錢才替江國慶奔走打官司,他鄭重澄清,這筆錢都由江母統籌控管,與司改會無涉,而江母目前最關心的事,是陳肇敏等官員是否被認定違法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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