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6日電)勞委會今天公布事業單位通報實施無薪假累計資料,截至昨天為止,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無薪假廠家共計100家,通報人數1萬0130人,實際實施人數9571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今年10月起啟動通報機制,通函各地方勞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休假)的事業單位廠數及人數,於每月1日及16日彙整公布。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今天表示,累計截至昨天為止,地方勞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無薪休假事業單位共有100家,通報人數1萬0130人,實際實施人數9571人。較12月1日公布時的數字增加15廠家,通報人數增1494人,實際實施人數增加1577人。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說,無薪假累計彙整資料的增幅,已有減緩趨勢,且12月1日公布的85家通報事業單位中,有4家已停止實施無薪休假,恢復正常工作。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指出,「無薪休假」非法律名詞,更非雇主可恣為的權利,若確因受景氣因素影響,勞資雙方需要協商減少工時,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勞委會的「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並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勞資爭議。
事業單位若有任何違法情事,勞工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向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處或向勞委會專線(
)申訴。10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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