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午餐弊案第3波起訴/4校長1主任 重求12-15年徒刑

0 意見

午餐弊案第3波起訴/4校長1主任 重求12-15年徒刑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王定傳、翁聿煌/綜合報導〕板橋地檢署偵辦學校營養午餐弊案,已起訴十八名校長,昨日第三波偵結再起訴十七名校長、二名主任、六名評選委員,並追加起訴三名校長。其中義學國小校長蕭道志、豐年國小校長楊文達、樹林高中張世明、光華國小蕭茂生、義學國中總務主任郭慶基五人因否認犯行,檢方以態度不佳、惡性重大,求處十二至十五年不等徒刑。
起訴17校長2主任6評委
檢方表示,被起訴的十七名校長,除蕭道志、楊文達、張世明、蕭茂生外、還有思賢國小賴介洪、中園國小曾雪嬌、新和國小羅富男、北新國小沈進發、江翠國中黃耀輝、中和國小張萬隆、德音國小陳喬木、文德國小校長賴連功、文林國小張濬哲、麗林國小前校長蔡雪嬌、蘆洲國中前校長楊逸源、五股國小前校長符徵富、復興國小前校長吳文欽。
追加起訴的則是永和國小校長邱重賢、新興國小張崇仁及網溪國小潘教寧。
檢方指出,蕭道志及蕭茂生被合併求處十五年徒刑、楊文達與張世明十三年、郭慶基十二年;另外,賴介洪與曾雪嬌僅洩漏評委名單,使廠商有機會行賄,幫助得標,涉圖利罪嫌,未查有不法所得,檢方考量二人犯後態度良好,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以啟自新。
羅富男、沈進發、張濬哲及吳文欽則在檢方偵辦時主動自首,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獲檢方請求減輕其刑。
黃耀輝、張萬隆、楊逸源、符徵富、陳喬木、賴連功、蔡雪嬌、錦和高中學務主任楊秉浩等八人,也坦承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亦獲檢方請求減輕其刑。
2校長自首 保住退休金
其中沈進發、張濬哲因自首沒被檢調曝光,已於二月初申請退休成功,保住退休金,其餘涉案校長已被鎖定未結案前不得退休,一旦被判有罪,退休金一毛都領不到,結果是好幾百萬元的差別。
板橋地檢署自去年十月開始偵辦營養午餐弊案,至今已發動十波偵查,並有四十二名現任及退休校長涉案,卅五人被起訴,收回不法所得三千二百多萬元,還有十二家團膳業者涉案。去年底第一波偵結時起訴八名校長,上月第二波起訴十名。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