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于如被控謀害親母、婆婆及丈夫詐領千萬保險金,二審改判3個無期徒刑。 (資料照,記者佟振國翻攝) |
考量年輕又有悔意 改判3無期徒刑
〔記者林良哲、佟振國、項程鎮/台中報導〕南投縣「驚世媳婦」林于如被控謀害親母、婆婆及丈夫詐領1700萬元保險金案,一審被判處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但台中高分院審理之後,法官認為衡量現代刑事政策是以矯治教化為最主要目的,「報復」、「報應」、「殺人償命 」等觀念不是量刑時最主要觀念,且林女坦承犯案具有悔意,作案時年紀才27歲,如果經過矯正教化,有可能悔改重新作人,因而改判她3個無期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訴。
林嗆「難道要硬碰硬」家屬要上訴
被害人家屬獲知宣判結果直呼︰「太離譜了!我們一定要上訴!」家屬更痛批林于如去年寫信給兒子還對公公嗆聲︰「阿公不是已經要原諒我了嗎?為什麼還要請律師跟我打官司,難道要這樣硬碰硬嗎?」家屬說,她心狠手辣毒害至親,完全感受不到她的悔意,法官憑什麼認定她「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令人無法接受!
31歲林于如因沉迷六合彩簽賭而債台高築,因而計畫為親人投保,想要詐領保險金還債。97年11月間,將生母從2樓樓梯推下傷重不治,詐領保險金505萬元;98年5月林女婆婆住院時,竟將安眠藥、抗憂鬱藥及去水醋酸鈉注入點滴,造成婆婆死亡,但未如願詐得740萬元保險金;同年7月17日趁丈夫住院時,將安眠藥、農藥甲醇注入點滴中,致丈夫中毒死亡,詐得近500萬保險金。
上訴若維持原判 最快25年出獄
法界人士表示,全案仍可上訴,但未來如判刑確定仍維持3個無期徒刑,依刑法規定,判3個等多數無期徒刑者,只執行1個無期徒刑,如在獄中表現良好,最快服刑期滿25年可假釋出獄,期間如果遇到總統大赦,刑期還會再減、提前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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