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文林苑都更案不公不義事件,也在台中市發生。
位於台中南屯區的天主堂,是在民國52年由美國神父基於傳教需要建立,並由其父母出資在南屯永春東路一號現址購買土地興建的教堂。五十年來,有許多教友在當地教會舉辦幼稚園接受教育、領洗成為天主教友,甚至在教堂舉行臨終彌撒,走完人生最後的路程。然而南屯天主堂前後五十年累計數萬名教友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市政府允准授權的市地自辦重劃,竟然在教會長期表達不同意納入重劃的情況下,仍被重劃奪去一半的土地,而且僅賠償拆除地上物金額約三百萬元。
簡言之,南屯天主堂原有1316坪的土地,無端被畫走658坪的土地,讓建商興建房屋使用。而教會原本就希望在此地興建宗教園區,而且已經籌備及募款多年。但被重劃後,受到容積率與建蔽率的影響,土地需求反而不足。而重劃會只答應超配20%的土地,但需由南屯天主堂繳交差額地價2,800萬元。
沒錯,就是有這種荒謬的事!教堂自己的土地被畫走,不僅沒有像文林苑被拆的地主可以分到五個單位的房子,自己要蓋的新教堂則因為土地不足,還要跟奪走土地的建商,以高價購買。巧取豪奪,莫此為甚。更何況南屯教會重頭到尾就不同意被納入重劃。
重劃會對外宣稱此區域重劃已經過半數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教會不同意也不行。這又衍伸出比台北文林苑還離譜的情況。因為在土地所有權人的728人中,同意者須超過364人,而目前重劃會所提出的同意者425人中,有108人係小面積移轉的人頭戶。這些人都是以現金1000元到1700元購買0.3到1.5平方公尺的土地所有人,轉而成為可以表決通過重劃的人頭戶。所以擁有超過一千坪的教會僅有一人代表,而且不同意重劃,而擁有不到教堂土地千分之一的人頭,卻具備相同的權力同意重劃,公平正義何在。此種偽造的多數民意,根本就不值得尊重與服從。
更何況,這些人頭土地所有權人的交易行為,都是在自辦重劃籌備會核准成立之日以後,依市地重劃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本不應該列入同意比例計算。但台中市政府卻仍無視同意人數之瑕疵,執意核定市地重劃之計畫,公然違法圖利重劃之建商。
而且,教堂所在用地本身已是建地,且已經依照宗教用途,使用長達五十年,將人民信仰中心執意納入重劃,根本就蔑視南屯天主堂對社會教育的貢獻。其他重劃區內的無主土地公廟可以被保留,甚至為其增闢廣場及停車場。有些道場寺廟,雖位於住宅區,或集水區,也未見公權力介入。反而存在已久,產權清楚的天主教堂,卻無法被排除重劃,面臨被分割的危機,對全台灣擁有數十萬教友的天主教而言,台中市政府的差別待遇,實在是極大的諷刺,而且情何以堪。
重劃會以人頭的方式暴增地主同意書,強迫天主堂的土地分割,已構成違法行為,土地重劃自屬無效。如果台中市府公務員有無與重劃建商掛勾,收取不當利益,有關單位也要主動調查。台中市政府未來要強行拆屋趕人,台中教友將抗爭到底。我也期盼看不慣政府在苗栗大埔、台北士林強徵土地,圖利建商的全國正義人士,也能伸出援手,救救台中南屯天主堂。昨天已拆士林王家,今天將拆南屯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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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明(作者現任大學副教授,天主教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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