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核四採購涉弊 廉政署搜台電 [可能害死幾萬幾十萬人的罪,20萬交保.難怪這些鳥事不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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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採購涉弊 廉政署搜台電

〔記者林慶川、林毅璋/台北報導〕台電核四工程採購昨天傳出弊端!九十六年間,台電花了近三億元採購 電氣導線管,但廠商出貨的導線管防輻射及鍍鋅厚度不足,不符合契約規範,身兼核四工程督導組組長的台電核能技術處副處長林俊隆涉嫌主導通過驗收,廉政署昨 發動搜索,並約談林某等六人到案。
經理、課長 今晨各20萬交保
廉政署今天凌晨近一時,依涉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將林俊隆移送北檢複訊,原依證人身分約談到案的台電經理顏鎮國、台電龍門施工處電氣課長顏慶亭則因被認為涉及此案,轉列被告一併移送北檢,兩人訊後皆以廿萬元交保。
辦案人員查出,台電公司在九十七年加強修訂相關作業程序書,賦予核技處SEO(駐龍門工地設計辦公 室)有變更設計的權限,並分成三類,其中,「第一類非安全相關之設計變更。核技處SEO依程序書執行設計、審查後即可核准」,不需通知原能會及奇異公司, 林俊隆於九十七年開會時,在導線管不符合規範下,仍刻意曲解規定,主導此設計變更案並同意驗收。
電氣導線管 防輻功能不足
台電一位不具名的資深核能工程師昨指出,導線管主要是內裝絕緣電線電纜,耐用年限必須達四十年,鍍鋅厚度若不足,一旦鏽蝕恐影響廠區安全。
台 電核四龍門施工處在九十六年四月三十日公告招標「其他廠區(非核島區)電氣導熱管及配件材料採購案」,預算金額四億四千五百萬元,同年六月廿九日分成兩個 分項決標,採最低標得標,揚合實業、禾企國際貿易兩家公司,各以兩億四千六百五十五萬八千元及兩千三百九十八萬元得標。
不符合規範 督導組長放行
其中,揚合得標後,依規定須出貨兩項主要產品,分別是「防水可撓性金屬導線管」及「防輻射防水可撓性金屬導線管」,出問題的是第二種產品。
廉政署查出,揚合出貨的第二種導線管,防輻射功能未符契約規範要求,且契約規定導線管須採「熱浸鍍鋅」,但揚合出貨的是較不耐蝕的「電鍍鋅」材質。
依 照台電內部機制,廠商交貨若不符契約規範,由兼核四工程督導組組長的林俊隆開會仲裁,該小組於九十七年間開會決議,請廠商把導線管送原能會核能所進行性質 測試,核能所最後認為具防輻射功能,屬「合格品」。隨後督導小組竟也以導線管在冷氣環境中使用不會腐蝕、不會有越來越薄疑慮為由,修改設計認定為「同等 品」驗收通過。
辦案人員認為,雖核能所認為是合格品、台電也以同等品驗收,但調查發現既不符契約規範,且導線管鍍鋅膜厚度不足,恐不符耐用四十年的要求,全案涉違法。
疑官商勾結 約談六人到案
據 悉,台電一年多前接獲檢舉,指此驗收過程有官商勾結,並點名核四工程督導小組有問題,廉政署接獲此情資後展開蒐證,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於知慶昨上午指揮四十 多位廉政官,兵分五路前往台北市羅斯福路的台電總公司核能技術處、新北市貢寮區的核四龍門施工處、汐止區的「揚合實業」公司等地搜索,查扣相關事證,並約 談林俊隆及揚合實業負責人廖進順、禾企國際貿易陳姓負責人、經手此採購案的三名承辦人共六人到案。
環團曾質疑 林俊隆態度硬
據悉,去年三月,日本福島核災發生後,環保團體曾質疑,核四廠內導線管採電鍍鋅材質強度較低,恐引核災,林俊隆當時強硬回應說:「是奇異公司(核四的設計公司)設計規格過高」。據悉,林昨應訊時,仍強調一切依規定辦理,無圖利廠商。
台電一位主管則說,當時廠商的確未出示相關標準的證明,因此在驗收前要求廠商送請專業機構測試,測驗機構出示符合防輻射規範的驗證書為其背書,台電才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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