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李宇欣/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週初審通過在野黨版「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將「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取消命令解散、禁制區等規定,並將法案名稱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昨卻遭國民黨立委推翻當天議事錄,讓全案回到原點。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質疑,委員會正式表決,怎能事後以「不承認議事錄」為手段整個推翻,此例一開,未來立法院議事恐將失序,他認為國民黨立委的做法是否有效,仍有爭議。
內政委員會上週四審查由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台聯黨團提出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要求等政院版本送進委員會後,再併案審查,雙方爭執不下,會議停擺兩個多小時後,會議主席陳其邁晚間趁國民黨立委在場人數不足,突發動表決完成初審,全案送交朝野黨團協商。
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吳育昇等人昨在委員會宣讀上次議事錄時提出異議,指陳其邁「未依議事規則處理議事程序」,決議「非法」,要求否決該次議事錄;經表決六比六平手,會議主席紀國棟見狀,投下贊成票,最後就以七比六通過國民黨提案。
陳其邁指出,上週四表決有七人在場,四人投票,依照議事規則過半數通過,完全沒有任何問題,希望國民黨立委不要濫用議事杯葛。
在野三黨批漠視人民權益
會後陳其邁、李俊俋、黃文玲、張曉風共同召開聯合記者會,痛批國民黨立委漠視人民基本權益;與會的集遊法受害者陳椒樺表示,民間團體將以具體行動譴責支持翻案的立委。
鄭麗君質疑,修集遊法是馬英九二○○八年的競選政見,如今馬第二任都快上任了,第一任的競選政見還沒有履行,馬政府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亦發表聲明指出,現行法令未規定立法院要等到行政院版本才能修法,立委若對具體條文有不同意見,大可在院會審議時處理,呼籲立委不要以不承認會議紀錄的方式,讓好不容易往前走一步的集遊法修正案又回到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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