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軍公教退休照領年終 國庫年耗200億 [納稅的錢就這樣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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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退休照領年終 國庫年耗200億

〔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週休七日不工作,也能領年終,而且活得愈久、領得愈多。
立委質疑沒有法源卻照發錢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在立法院院會質詢時指出,目前請領月退俸的四十四萬五千七百零八名退休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每年仍領取一.五個月的「年終慰問金」,年耗國庫兩百零二億餘元,「一年兩百億,可以讓高速公路全民不收費,四年下來,還可以讓全民再領一次消費券!」她痛批這完全不合法、不合理,更違反公平正義。
管碧玲更指出,如此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分配的經費預算,卻毫無法源依據,也非行政命令,僅靠一紙「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慰問金)注意事項」,就花掉國庫兩百零二億元。
陳揆︰會研究給付是否違法
在管碧玲再三追問下,行政院長陳冲答詢說,公務員有關規定不屬於行政院主管,「合不合理,這個我要去請教考試院」,「我會自己來請教一下,研究給付是否違法。」
人事長黃富源表示,領月退俸人員支領「年終慰問金」是否合法,「有討論空間」,但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六一四號及四四三號解釋,給付行政可寬鬆認定。主計長石素梅表示,「我們也是編預算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
管碧玲駁斥指出,領月退俸公務員長期以來都是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但銓敘部早在九十九年十一月便以「不符時宜」刪除。
管碧玲指出,根據第四四三號解釋文,給付行政雖可寬鬆認定,但若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行政院卻自行公布「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慰問金)注意事項」,「完全是濫用大法官解釋」。
44萬人領月退 免工作領年終
目前領月退俸的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共計有四十四萬五千七百零八人,管碧玲表示,這些人不必工作,週休七日,竟也能每年領「年終慰問金」。政府為避嫌,改以「慰問金」稱呼,但在民眾眼中,這筆錢明明就是所謂的「年終獎金」。以政務人員和高階公務員為例,因為薪水高,辦月退後一個月還可領七到八萬元,一.五個月的年終慰問金就是十多萬。
目前領月退的政務官有三百四十九人,平均每人可支領七萬九千六百八十一元的年終;一般領月退公務人員平均也有四萬四千七百五十八元的年終。
據了解,一年二○二億元,是財政部預估證所稅年收六十億到一一○億的兩至三倍,逼近國道收費一年兩百二十億元總額。也就是說,取消發放領月退公務員的年終慰問金,就可以不必徵收證所稅,或是高速公路全程不收費。
管碧玲表示,她將提案要求明年預算必須停發,今年的部分由於去年預算已經編列,將要求行政院立即去函要求銓敘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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