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蘇治芬被攻擊 治安會報要警方執行公權力 [有時民意代表就是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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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被攻擊 治安會報要警方執行公權力

雲林縣長蘇治芬昨天到水林鄉處理蔦松國中存廢爆爭議時,遭到上百名群眾包圍阻擋,蘇治芬座車被踹,司機及隨扈也在拉扯中受傷,蘇治芬本人則是手腕受傷,飽受驚嚇。
  對於這項不理性的抗爭事件,雲林縣今天舉行的治安會報也做出多項處理原則。副縣長施克和強調,這起事件可做為檢討案例,對於涉及強制、傷害、妨害公務、毀損等罪嫌,都應依法嚴辦,並揪出幕後唆使者,以彰顯公權力,並嚇阻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雲林縣治安會報討論縣長蘇治芬遭抗議民眾攻擊事件,做出三點說明。第一,這起事件不能武斷認定非為幫派份子所為,請警方務必深入追查幕後藏鏡人,若涉及刑事責任,依法究辦。
  第二,校園為教育聖地,聚眾事件絕對不准跨越紅線,各級學校爾後必須要求宣傳戰車嚴禁進入校園,滋擾校園安寧,學生應避免加入抗爭行列,以保障學生受教權。
  第三,要求警方處理聚眾暴力事件應嚴格執行公權力,無論是否有民意代表在場,絕對不能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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