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昨公布一○一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軍公教年終獎金一.五個月,將在春節前十天、一月三十一日一次發給;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今年只有月退俸兩萬元以下,以及因公傷殘死亡的人員或遺族等兩大類人員可領取。
經費204億減為24億元
關於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今年度中央政府編列約一三四億餘元,立法院三讀通過總預算案時做成通案決議,刪除約一一○.七億元,經費約需廿三億餘元;地方編列六十九.五億元,按一○一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估計發放金額約八千萬元。
發放人數由四十二萬三千餘人減少為約四萬兩千人。
今年農曆年前可領到年終慰問金的退休軍公教人員,限定兩大類,第一類是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在新台幣兩萬元以下的各級政府退休(伍)人員(含軍職支領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及半俸人員)。
第二類為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死亡軍公教退休(伍)人員或遺族。包括在職期間因公成殘,支領月退休金或於一○一年支領一次退休金的退休公教人員;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支領退休俸(含支領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及半俸)人員或於一○一年支領退伍金的退伍軍職人員;軍公教人員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死亡,於一○一年支領年撫卹金有案的遺族或於一○一年亡故支領撫卹金的領卹遺族。
注意事項指出,退休(伍)人員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的專任公職,或政府捐助(贈)的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職務或政府暨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職務,且依相關法令規定未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俸)權利者,不發給年終慰問金。
去年十月退休軍公教被揭露可領年終慰問金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原本行政院以「照顧清苦退休軍公教」為由不願調整,後又被發現發放已無法源依據,行政院考量外界觀感,最後院長陳冲決定只有上述兩大類人士可領取年終慰問金。
軍公教年終1.5個月
不過,因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是每年訂定,這項改革也被揭發「賞味期限」只有一年,法制化在立法院國民黨團的阻擋下,至今仍無下文。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年終工作獎金及年終慰問金春節前十日(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一次發給。但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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