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1日電)台北地院今天審結「雨衣大盜」王淵被控搶銀行案,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新台幣120萬元。
同案被告、王淵女友林香蘭則被依收受贓物罪,判處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王淵被控犯下去年3月台灣企銀南京東路分行搶案、民國94年台企銀、96年合作金庫衛豐運鈔車3起搶案,得手逾新台幣4000萬元,遭檢方依強盜、殺人等罪起訴,建請法院若王淵未與死者家屬和解,應處死刑。林香蘭則被依洗錢罪嫌起訴。1020131
心存善意2010/07/31 社會改革, 由自身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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