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後三個月內
有一次變更機會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由於去年十月傳出勞保基金提前破產的消息,引發許多勞工恐慌,放棄年金制,改請一次給付退休金,事後了解卻反悔。國民黨立委黃昭順、紀國棟等人昨天提出「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希望改變現行老年給付方式一經選擇就無法改變的規定,賦予民眾請領後三個月內,可以有一次變更請領方式的機會。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陳歐珀也指出,依勞保條例規定,勞工只能在勞保「領年金」或「一次退」二選一;相較之下,公教人員多了「半退」的選項,即先領一半,其他以月退俸方式持續領,差別做法並不公平,應有齊一的標準。
黃昭順認為,這次擠兌事件主因為政府勞保基金運作績效不彰,且政府未在第一時間提出讓民眾安心的保證,民眾恐慌可以理解。因此,政府應負起責任,讓已經選擇請領方式但想更改的民眾,能有補救的機會。
根據草案規定,除了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後三個月內,能有一次更改機會外,還設定回溯條款,讓九十八年勞保新制上路後已請領過的民眾,也能在修法通過後三個月內,有一次變更選擇請領方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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