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日 星期日

食安執法今持續 全部合格才停止 [等風頭過?食品檢查不是應該持續不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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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執法今持續 全部合格才停止

衛生署昨天(1日)展開全台大稽查,凡是粄條、粉圓、黑輪等需用到澱粉原料的食品,都得張貼安全證明,結果不合格率達到9%,除了要求限期改善,部分商家產品也被要求下架。衛生署今天(2日)表示,各地衛生局將持續稽查,直到抽驗的市售產品全都合格為止。
為落實食品安全,全台各地衛生局1日大規模稽查8488家使用澱粉食品業者,確認是否張貼原料安全證明;結果有768家、約9%業者沒有貼安全證明。其中,台南市所稽查的店家中,發現約2成2未能提供證明,在5都中比例最高。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澱粉食品相當多元,衛生署從源頭管制,沒有貼安全證明的攤商或是商家,各地衛生單位會以限期改善或要求下架為主,處以罰鍰並非執法的目的。
康照洲也強調,各地衛生單位稽查行動會持續,直到所抽驗的市面產品,沒有出現不合格為止。康照洲說:『(原音)這些廠商後端的是小吃店,我們不會去罰他們,會去罰上面。因為賣原料給人家,你要附(安全證明),你有這個責任,我賣給你東西時,你要證明,粉字號是安全的,因為下游像這些小吃,大的量販店或許有能力做檢驗,但這些小吃店,沒有檢驗能力,因此原料供應者,要負百分百的責任。』
至於提供問題澱粉的上游廠商,衛生署目前已掌握9家製造商和27家經銷商,沒有再擴大。不過,康照洲也強調,衛生署將持續抽驗,一定要確保市面所販售的商品都安全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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