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台新若併彰銀 金管會提四大審核標準 [不會是已打點好了.2013/07.兩種顏色.一窩子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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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若併彰銀 金管會提四大審核標準

〔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針對台新銀行與彰化銀行合併案,金管會昨天表示,希望雙方能夠多多溝通協調,「若大股東之間不能和諧,未來公司治理一定會出問題」;如果未來彰銀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案,金管會將以四大要件做為審核標準,包括:法令遵循、財務狀況、公司治理與健全經營發展。
上週五在彰銀常董會上,最大股東台新金以多數席次優勢,通過成立兩銀行整併之研究小組。對此,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金管會不會同意「惡性併購」,但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強調,彰銀和台新都是台新金的子公司,沒有惡意併購的問題。
對此,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指出,根據法令規定,合併必須經過股東會、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才可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目前金管會還是鼓勵大股東之間繼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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