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3日 星期二

監察院、文建會保護了馬英九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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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文建會保護了馬英九同學

更新日期:2010/07/14 04:11
記者凌美雪/特稿
文建會保護了誰?這是所有藝術家的問題!
景美人權園區事件,事發至今超過半年,主事者文建會一味卸責的結果,演變成藝術家與施明德妻陳嘉君之間的戰火,結果人權未因此事看到伸張,相反的,藝術創作智慧權已先傷痕累累。
藝術家游文富受委託創作藝術作品,雖然創作智慧權屬藝術家所有,但就作品而言,說穿了「是文建會花錢雇人依文建會要求進行的創作」,文建會不僅是展示作品的擁有者,也是整體案件的計畫與推動者,如果作品不符何文建會的要求,文建會還有權退件或拒付款,所以,文建會怎會不須為作品的內涵與合理性負責?一如江武昌說的,「要不是發包有問題,就是評審有問題。」而應為這兩個問題負責的,只有文建會。
監察院對文建會的糾舉與彈劾,表面上因「程序問題」停擺;「文建會保護了誰?」事實上,官方單位沒有人給藝術界一個公道!看來文建會只保護了自己,馬政府保護了文建會,而應為此一事件負全責的文建會官員,就是馬英九的高中同學王壽來。
馬英九在第一時間「道歉」的政治性動作,是否意味著,將來任何人看任何藝術家作品不爽,都可以直接破壞?藝術家的創作結晶算不算「人權」的一部分?以前高舉「人權」的旗幟,是要反抗專制政權,尚且不輕易訴諸暴力,如今高舉「人權」的陳嘉君,以破壞藝術作品做為訴求手段,而馬英九的道歉,似乎也意味著,以後大家都可以比照辦理!
至於監察院,我們可不可以說這是一個偽善的單位?為什麼一件事情的是非公斷,可以因「程序」而擱置?難道是因為被彈劾的人是馬英九的同學?整個監察院甚至不惜修改法規,想盡辦法也要放他一「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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