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腳踢證人 女染瘧疾未檢出病亡 名醫判刑 更新日期:2010/08/31 09:27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國泰醫院副院長黃政華被控未即時為剛從非洲返台、出現高燒症狀的謝姓女病患檢驗瘧原蟲血片,導致已感染惡性瘧的謝女延誤治療死亡,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黃政華有期徒刑十月。全案仍可上訴。
謝姓女子二○○五年七月從非洲烏干達、盧安達、衣索比亞等地旅行返國,入境時因高燒被疾管局人員戒送到醫院觀察;七月八日凌晨轉送國泰醫院就診,當時她發燒超過卅八度,醫院通知當時的感染科主治醫師黃政華會診。
法院調查發現,依黃政華的專業,看到剛從瘧疾疫區回國、有發燒的病徵,就應懷疑感染瘧疾的可能性,尤其謝女已表明多日高燒,有可能是在疫區遭瘧蚊叮咬感染導致,黃應立即做瘧原蟲的血片檢驗。
不料,國泰醫院遲未檢驗謝女是否感染瘧疾,謝女親人見她持續高燒,七月九日晚上更高燒達四十度,七月十日主動打電話向疾管局通報謝女疑在非洲感染傳染病,但醫師未即時診斷,擔心疫情擴散。
疾管局立即向國泰醫院查詢謝女病情,醫院才在當天下午檢查出謝女感染「惡性瘧」,並由疾管局人員攜帶治療瘧疾的「奎寧」投藥;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