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6日 星期三

加州列一級謀殺… 酒駕致死將嚴懲 [早就應該如此, 不然要殺人前,先喝酒再來個酒駕致人於死,罪豈不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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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列一級謀殺… 酒駕致死將嚴懲

最近酒駕致人於死的事件頻傳,內政部長李鴻源與警政署長王卓鈞昨天宣示,內政部今起要求所有縣市警局,嚴格執行取締酒駕,針對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害,將盡快與法務部協商修法,提高刑度並從重求刑,以降低酒駕狀況。
李鴻源表示,台灣目前酒駕再犯率已超過三成,民眾僥倖心理仍在,只有嚴格執法,才能杜絕減少酒駕情形。他表示,內政部參考外國對酒駕的法制規定,美國加州酒駕致死,依刑法處一級謀殺罪,日本依刑法也處一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之罪。他認為,加重刑責確有嚇阻作用,台灣有必要提高酒駕刑度。
王卓鈞表示,依警政署統計,去年A1類(車禍發生廿四小時內死亡)事故人數有二千一百一十七人,其中因酒後駕車死亡有四百卅九人;今年一至四月,A1類事故死亡人數為六百六十二人,因酒駕死亡有一百四十六人,和去年同期相比,因酒駕死亡人數,減少五人。
王卓鈞說,去年共取締十一萬多件酒駕案件,移送法辦有五萬多件;今年一至四月,酒駕違規三萬多件,法辦一萬多件。呼籲民眾應戒除勸酒習慣,若不勝酒力,可指定駕駛或搭計程車返家,也希望業者提供代叫車服務,確保用路人和駕駛人安全。
台北市警局昨天起全面加強酒測勤務,市警局表示,不少貪杯者白天就開始飲酒,未來專案勤務會特別增加日間取締,防止執法漏洞。
台北市的新執法作為,將與鄰近的新北市、基隆、宜蘭警方「區域聯防」,跨縣市強化執法強度;同時將堤頂大道、環河、水源快速道路、市民、建國、新生高架等各快速道路匝道口納入攔檢點,防止酒駕者躲避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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