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法將修正 打擊聯合哄抬物價行為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邱燕玲/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對於業者私下聯合哄抬物價等違法的限制競爭行為,公平會得向法院聲請搜索、扣押,以便及時取得違法事證。
未來公平會可有搜索、扣押權,公平會主委吳秀明指出,許多聯合行為都很隱密,要證明其違法必須證明業者之間有勾結,這些資料有時存在業者的電腦中,過去公平會無法取得;一旦草案通過,對於違法行為,公平會得向法院聲請搜索、扣押,以便及時取得違法事證,打擊不法行為,例如扣押電腦,以便掌握企業間的聯繫見面資料、會議紀錄。
企業結合申報門檻 刪市占率採銷售額
院會同時通過,修正事業結合申報門檻,將事業銷售金額視為結合單一申報門檻,參與結合的企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逾一百億元,或所結合企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額逾十億元,就要申報結合。
時值壹傳媒案將審查的敏感時刻,此修正條文也被稱為「壹傳媒條款」;公平會則否認此說法,強調結合申報門檻刪除市占率、改以銷售額(營業額)為申報結合唯一門檻,是因市占率牽涉市場界定,有時候很難算,且修法早在一兩個月前就已報院,與壹傳媒案無關。
公平會指出,以壹傳媒交易案為例,因買主之一台塑集團年營收逾一百億元,已達結合申報門檻,但該修正草案還要經立法院審查,壹傳媒案不適用。
行政院長陳冲指出,搜索、扣押影響甚大,修法通過後,公平會應審慎進行,法務部與法規會應再研討。另,公平法修正草案並修正結合申報門檻制度,刪除易生爭議的市場占有率門檻,改以銷售金額做為結合單一申報門檻。
學者批拿掉市占率 很多產業規範不到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強調,上述修正草案仍需經立法院三讀,壹傳媒交易案並不適用,且修法只涉及要不要申報結合,之後進入實質審查還是要看市占率。另外,若有重大爭議結合申報案,需廣徵各界意見,公平會得延長審理期間為六十日。
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黃美瑛批評,結合申報門檻向來是市占率、銷售額雙門檻制,現在拿掉市占率後,將造成很多重要產業因此規範不到,例如有線電視產業,有時候一區只有兩家,有時候是區域獨占,但銷售金額根本不到一百億元,修法後就管不到他。「不懂公平會為什麼要自己限縮執法範圍?為什麼要自己繳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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