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DBU人民幣業務 金管會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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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U人民幣業務 金管會准了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13)日已正式發函銀行公會,確定一旦兩岸人民幣清算機制啟動,所有銀行的國內分行(DBU)即可自行開辦人民幣相關業務,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就是比照美元、日幣等,不必再逐案申請」。
金管會昨天也公告廢止「銀行受理經許可來台之大陸地區人民開設新台幣存款與外匯存款帳戶及匯款相關規範」,原先規定只有持有在台居留證、入出境許可證的大陸民眾,可在台開活期或定期帳戶,一般進出的陸客只能開外匯帳戶,新台幣帳戶只能選一家銀行開立活存帳戶等規定,即日起停用。
邱淑貞表示,金管會相關法令都已就緒,只要央行宣布兩岸清算機制正式啟動,銀行當天就可將人民幣視為外匯業務的一部分,目前美元、日幣等可承作的項目,如存款、放款、匯兌、貿易收付,甚至是雙元貨幣等理財商品,都可免申請即可開辦。
由於先前開放香港分行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承作人民幣業務,即讓國銀的海外分行及OBU今年前9月稅前盈餘達580億元,不僅創下新高,較去年同期成長6成以上,且占國銀整體獲利的3成;銀行局預估,若國銀全面開辦人民幣業務後,銀行獲利應該可逐年再提高。
但邱淑貞也表示,全面開放人民幣業務後,銀行局也會緊盯各銀行是否以「高利」吸收人民幣存款,若已超過市場行情或銀行營運能力,銀行局即會進行糾正或限制業務。
邱淑貞表示,這波OBU吸收人民幣存款,有些是限期、小額的人民幣存款優惠利率,在檢視後大多仍符合市場行情,未來銀行局也會要求各銀行揭露人民幣各專案的存款利率,並要說明成本及營運計畫,檢視是否超出市場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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