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鼎鈞/分析報導
馬英九總統將在明(30)日宣布年金改革案,在勞工保險年金部分,目前已知有甲、乙兩案。以民國51年以後出生的勞工為例,工作年資35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5000元計,在65歲才可請領勞保老年年金,依現行制度,每月可領18988元。如果活到平均壽命79歲,總計約可領取318萬9984元。改革後,不論採哪個方案,領取數額都將縮水近百萬元。
改革後,不管採取甲、乙案,計算基礎本來採計平均薪資從最高的60個月,將大幅拉高到180個月,如果另外120個月的平均薪資只有30000元,將把計算基礎拉低到31667元。
依照改革甲案計算,年金縮水為17179元,領取超過老年一次金(31667元成*35個月=110萬8345元)金額時,也就是在領了5年多,到了71歲,每月可領取的年金將再縮減為12025元。以平均壽命計,總共約可領取214萬3896元。
如果是採行乙案,則固定每月可領取的年金為14408元。以平均壽命計,總計約可領取242萬544元。
另外,不論是雇主或勞工,每個月要繳的保險費也將逐年增加,按規劃,民國104年費率調到9%,其後每年調高0.5%,125年達上限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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