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拖吊遇上悍車主 雙雙吃官司 [2013/06.態度不佳.自然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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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吊遇上悍車主 雙雙吃官司

車主被告妨害公務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吳柏軒、李忠憲/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家民間違規拖吊場業者,準備拖吊違規車輛時,車主趕到現場、拒接罰單,並嗆︰「敢開單,我就搞死你!」隨後欲駕車離開,雙方僵持了42分鐘,業者協助警方蒐證,遭車主指控阻擋去路、涉妨害自由,車主也被控妨害公務,兩人及拖吊車司機都被送進新北地檢署,全都以一萬元交保!
26日下午3時許,新莊交通分隊一名警員,帶著「昱熹民間違規拖吊保管場」的吳姓拖吊車司機及陳姓拖吊車組長,3人分乘兩輛拖吊車,在新莊福德二街執行拖吊,發現一輛休旅車在紅線停車。
警員與陳姓組長下車,按拖吊流程拍攝違規事實、於地上留字,貼第一張封條時,楊姓車主出現,質問︰「你貼什麼貼?」
敢開單 就搞死你!
依「新北市政府執行違規停車拖吊標準作業流程」,違規汽車尚未上架,或輔助輪尚未架設完成時,若車主出現,員警應指揮停止拖吊,並請車主出示駕照、行照,依法當場舉發違停;交警按規定逕行舉發、準備開單時,車主求情,未獲回應即暴怒嗆︰「你敢開單,我就搞死你!」
根據警方調查,楊姓車主還對業者說︰「你們兩個給我小心一點!」交警告知楊男恐涉妨害公務;此時,陳姓組長拿出相機幫忙蒐證,楊男一見相機,轉向業者嗆︰「你拍什麼拍?」業者回說︰「你態度好一點喔!」雙方隨即發生激烈口角。
楊男最後仍拒接罰單,上車準備走人,陳姓組長拿相機在汽車左前方蒐證,吳姓司機站在駕駛座旁,汽車往前開一點,陳嚇一跳,往後退一步,吳則大喊︰「要壓到我的腳了!」拖吊車人員與車主都報案,警員趕抵,終止鬧劇,將在場人員都帶回製作筆錄。楊涉妨害公務,陳、吳兩人則被控妨害自由之強制罪嫌,檢方接手後,通通予以一萬元交保。
吳姓拖吊車司機因身體不適、本已請辭,卻在上班最後一天遇上此事,直呼有夠衰。他說︰「我陪警方執行公務,還被法辦,又沒有打架或擋車,實在委屈。」
助警蒐證 變強制罪
陳姓拖吊車組長說︰「我站在他車頭前,協助警方蒐證,否則位置不對,也錄不到聲音;又沒叫他不要走,他可以倒車離開,絕非故意阻擋去路。如果這都可以成罪,以後誰敢拖吊違規車輛?」記者昨聯繫不上楊姓車主,據悉,他認為本身未觸犯妨害公務,可直接離開,卻被擋下才提告。
律師林威伯說,依行政法,業者具有行政助理身分,依警方指示,遇警民衝突時錄影蒐證並無不當;至於有無觸犯強制罪嫌,需視業者有無阻擋之故意,若駕駛可倒車離開,且業者是協助蒐證,並無故意阻擋,應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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