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

收費員轉置意願 高公局將調查 [確實媒合一萬次, 比不上成功一次.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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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員轉置意願 高公局將調查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日電)高公局今天說,將在1個月內進行高速公路收費員轉置意願調查。遠通電收說,媒合次數非重點,「100次遠通電收也願意做到」。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蔡其昌上午陪同高速公路收費員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蔡其昌說,國道計程收費預計今年底前上路,965位收費員可能面臨失業。據交通部資料,過去約有200多位收費員在實施電子收費後因人事精簡離職,但轉置到遠通的比例不高,使收費員非常擔心。
蔡其昌說,「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的契約中,清楚訂有「既有收費人員吸收作為」計畫,希望政府和遠通電收尊重契約,只要965位收費員願意到遠通工作,遠通應該完全吸納,保障他們權益。
收費員林富進表示,高公局到現在都還沒進行轉置意願調查,遠通電收只將協助收費員3次媒合工作的機會,如果沒被錄用,就只能領取5個月的轉置金。他今年已經50歲,很擔心3次媒合機會都不被錄取,甚至無法獲得面試機會。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吳木富說,高公局可以在1個月內進行意願調查,並爭取使每個收費員有8次媒合工作的機會,讓大家有充分選擇與思考,也希望大家安心,不要因為開始意願調查就人心浮動。
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發言人周世惠出席記者會表示,收到高公局的轉置意向調查後,將針對高公局開出的名額,在公司及關係企業內尋找4到5倍職缺,提供收費員選擇。
蔡其昌問,只要收費員有意願留在遠通或關係企業工作,遠通是否都能依合約讓他在那裡工作?萬一媒合8次都不被錄用,要怎麼辦?
周世惠說「可以」。媒合次數不是最重要,重點是如何落實合約精神,「要100次,遠通電收也願意做到」。10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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