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李宇欣、高嘉和/台北報導〕台電以嚴重虧損為由,將於五月大幅調漲電價。立法院親民黨團昨指出,離島電價補貼政府違法由台電自行吸收,十幾年來賴帳五百餘億元,若政府不賴帳,三三○度以下的用電戶,根本無須調漲電費!台電也利用此次機會超額調漲,創造超額利潤,政府賴帳、台電就魚肉人民,這樣的政府,跟流氓沒什麼兩樣!
若無欠款 330度以下用戶無須漲價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昨召開記者會指出,外界在看電價調漲時,多半注意台電的購電機制,或其員工福利,但這相較於政府的態度,其實只是小事。
李桐豪表示,台電聲稱至今已累積一三二二億元的巨額虧損,但仔細檢視台電的虧損原因,其中一大部分根本就是政府欠款所致。
他指出,經濟部要求台電為配合離島建設,補貼離島電價;但經濟部卻未依離島建設條例、離島供電營運虧損補助辦法之規定,編列預算撥款還給台電,讓台電從八十九年到一百年的十二年間,吸收了五二四.一八億元。再者,依苗栗鯉魚潭水庫士林水力發電計畫,水利署也應分攤九.四一億元的建設經費;但這部分也由台電自行吸收。
李桐豪說,光這兩筆較大額的政府欠款,就高達五三三.五九億元,相當台電虧損總金額的四成;可說是政府違法賴帳,要台電自行吸收,最後當然是全民買單;這樣的政府,跟流氓沒什麼兩樣!
李桐豪進一步分析,按台電的電價合理化方案,用電介於一二○至三三○度者,約有四三一萬戶,每月電價支出約增八十七元,一年可為台電增加四十五億元之營收。而離島電價補貼之金額,每年約為四、五十億元,若政府都有依法撥補,三三○度以下的用電戶,根本無須調漲電費!
李桐豪也痛斥台電超額調漲。他指出,依台電彌平虧損之計畫,預計要用八年攤還一三二二億元虧損;據此計算,每度電只需調漲○.○六五元,再加上售電成本高於平均電價的差額○.二二元,每度電至多調漲○.二八五元即可,相當於十一%的漲幅;但台電此次的平均漲幅卻在十四%以上,最高漲幅還達四十%。如此超額調漲下,當然讓台電在明年就樂得獲利一七八億元。
李桐豪批評,這種超額調漲已不只是想彌平虧損,而是想藉此創造超額利潤,簡直就在魚肉全民!
李桐豪要求經濟部依法行政,立即撥補台電因離島供電、分攤鯉魚潭水庫建設經費所產生之虧損;同時也須據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將計價公式或費率方案,函報主計總處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並層轉立法院審議,不得違法於五月十五日逕自公告調漲電價。
對立委的批評,經濟部次長黃重球無奈說,當時立院通過離島建設條例,要補貼離島用電,但主計處卻不同意經濟部編列預算,只好由台電自行吸收,這不是經濟部賴帳,而是根本爭取不到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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