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 星期一

核廢場設花蓮秀林? 鑽探誆建隧道 [如果核廢料很安全,建議直接放在台電大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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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場設花蓮秀林? 鑽探誆建隧道

〔自由時報記者湯佳玲、楊宜中/綜合報導〕台電公司於花蓮縣秀林鄉進行鑽探取岩心作業,進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前置作業,未事先徵得地方居民的同意,甚至欺騙要「建隧道」;立委痛批藐視原住民,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要求行政院查辦台電與原能會行政責任。
台電否認:採岩石而已
立委孔文吉、林正二等人指出,依照原民法規定,要進行任何開發與大建設,一定要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但台電在秀林鄉鑽探前根本未讓當地原住民族知道,涉及違法。台電公司總經理李漢申坦言沒有,但解釋並非鑽探,僅採岩石而已,且聲稱目前尚未考慮把秀林鄉當作最終處置場。
立委簡東明質疑,當初要蓋蘭嶼低放核廢料貯存場時,台電對蘭嶼人講要蓋「魚罐頭工廠」,後來讓老百姓很傷心;現在準備要蓋最終處置場,還跟居民說要「建隧道」,完全無視原民法規定。
原能會:第一期斥11億
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邱賜聰說,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共分五階段,預定二○五五年啟用。李漢申則說明,興建計畫預估要一千億元,第一期計畫十一億元,目前鑿井費用是一千五百萬元。
立委痛批、花縣長反彈
立委蕭美琴表示,原能會報告已經戳破台電謊言,台電要說在花蓮縣秀林鄉做取岩地質研究,不涉及核廢料最終處置選址作業,簡直是「睜眼說瞎話」。她也要求加入國內或國際公正第三方單位監督,以彰公信。
對台電在花蓮進行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探測一事,花蓮縣長傅崐萁昨表達強烈反對之意。縣府昨晚聲明指出,台電不但未告知地方政府,在「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中,僅提及「台灣東部做地質探查」的字眼,完全不敢公開詳細資訊,甚至在記者會上也不敢明確說清楚,似有迴避之嫌。
傅崐萁說,台電此次探測無疑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做法令人扼腕,倘真如此,花蓮縣政府不僅全力支持秀林鄉長許淑銀率族人抗爭,太魯閣族、塞德克族人會北上「出草」,而在地的花蓮人也全都會跳起來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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