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林益世遭控涉貪案,一審被依「假藉職務恐嚇得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7年4月,併科罰金1580萬元;罰金部分,若林堅持不繳錢,換算成一年刑期,林益世在牢裡的日子,每天身價高達4.3萬元。
台北地院判罰林益世需繳交1580萬罰金,依規定可易服勞役,換句話說,若林拒繳罰金,只要在牢裡服滿365天的刑期就可出獄,換算下來,林益世蹲苦牢的日子,每天身價就有4.3萬元。
另外,林益世日前已遭羈押超過100天,也可算進折抵的時間,意即接下來若全案定讞,林益世只要再關200多天,1580萬的罰金就可免繳。
對於全案判決令外界不解,以及罰金1580萬元僅關1年就可免繳,5月1日勞工節的今天,也有勞工朋友發出不平之聲,「關一天比賺一個月還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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