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囂張落跑英商跨海談條件 [酒駕撞死孝子送報生.英商林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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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落跑英商跨海談條件

中國時報【陳志賢、蕭承訓╱台北報導】
酒駕撞死孝子送報生卻畏罪落跑的英商林克穎,昨天透過在台灣念書的研究所老師艾琳達發表聲明,並開出他回台歸案的四項條件。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強調,檢方依法執行,絕不接受條件說,不會因其聲明影響,將持續循司法互助,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協助,早日緝捕林歸案入監。
儘管我並非國際刑警組織會員國,刑事局昨仍透過海外其他會員組織,發函給各會員國請求協查林克穎現居地及是否持有他國護照,另罕見地直接去函英國倫敦中央局,請求能否依當地法令加以追訴林克穎在台犯行。警政官員強調,由於我與英國未有引渡協定,加上未在歐盟設置刑事聯絡官,林被解送台灣可能微乎其微。
林克穎去年八月持他人護照出境後,不但民眾難以接受,連馬英九總統都「非常生氣」。人在英國的林克穎昨在聲明中指控在台接受偵審的三年,飽受司法偏頗不公的待遇,自覺走投無路,才會偷走友人護照離境。
林克穎開出四條件,指若有關單位能做到他願回台歸案,包括:在他再審期間需有國際人權團體擔任觀審員;訴訟過程應受台灣司法及人權團體監督;有關單位應調查為何關鍵錄影畫面在案發後失蹤?另法官也審視相關證據及法條,別因膚色而歧視他。
對此,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說,絕不可能與受刑人談任何條件,林克穎認該確定判判有何違法或不當,自應循非常上訴或再審救濟,而非逃避執行。
資深檢察官認為,林克穎的聲明,全篇都是抱怨台灣司法不公,但對被害家屬賠償和解卻隻字未提,根本看不出悔悟,犯後態度不只是惡劣,簡直是囂張。
他批評林酒駕撞死人,憑什麼空言要求國際人權團體觀審,林說關鍵影帶遺失,但檢方偵辦時曾調閱酒店監視器,發現酒店泊車小弟開車六分鐘後,即被林趕下車返回酒店,林根本是胡扯。
承辦檢察官劉文婷已將查扣林克穎女友董玉琪的手機送警方還原,下周將再傳喚董女說明。此外,檢方為釐清林持用英籍白人大衛護照的過程,昨傳喚人在三峽外國人收容中心的大衛。大衛仍辯稱護照是被林偷走,指去年八月十三日晚上,兩人在他家附近超商聊天,他因上廁所,將裝有護照的皮夾放於超商檯上,隔天才發現不見。但檢方對大衛說法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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