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商人發現妻竟貸款百萬元,去狂買香奈兒化妝包、GUCCI皮包、黃金、鑽石等60多件財物,一怒之下,全載去給偕姓慈善回收業者,偕女轉捐給慈濟做公益,林男氣炸,自認當時只是請代「保管」而非贈與,怒告侵占;新北地檢署認定證據不足,昨處分不起訴。
回收女 捐給慈濟
林男提訴指出,去年2月11日上午他與妻爭吵,一時氣憤,把送妻子的香奈兒黑色化妝包、粉紅色海灘束口袋、GUCCI皮包、戒指、胸針、珍珠鱷魚皮夾、珍珠鱷魚皮帶、耳環、精品香水、FOLLIFOLLI手錶、施華洛世奇手錶及皮包、項鍊、耳環,載到經營慈善回收業的朋友偕女住處「寄放」。
鑽石、黃金主動歸還
林男指出,同年3月,他要求返還,對方置之不理,遂提出購買證明、事後錄音光碟等證據,怒告侵占;偕女出庭喊冤,指林男用垃圾袋裝一堆東西,跑到她住處一直說「要丟掉」,並非寄放,她還勸林男拿去變賣換現金,當兒子的學費,並主動要把價值較高的鑽石、黃金首飾歸還。
林男告侵占不起訴
偕女還說,5、6月,她把鑽石、黃金等貴重物品還給林男,後來林男9月與妻吵架,才找警察來索討,偕母允諾盡力幫忙,並將尋獲的物品歸還,絕無侵占意圖。
林男之子出庭時不慎戳破老爸的謊言,「東西都是媽媽貸款買的,不是爸爸送的」;檢方依林男自己證詞認定,林男當時沒清點、標示,無法證明搬了什麼東西到偕女家,且林男所提事後錄音也無法證明「偕女明知是寄託保管物,還惡意侵占捐給慈濟」,而偕女主動還黃金、鑽石、香奈兒包等物,若要侵占,哪會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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