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 星期五

母血篩檢胎兒性別 全面禁止 [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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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血篩檢胎兒性別 全面禁止

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為防國內男女嬰性別失衡,衛生署將全面禁止採母血篩檢胎兒性別!衛生署副署長許銘能表示,為從源頭加強管理,衛生署將進一步公告,禁止「採母血進行性聯遺傳診斷」,杜絕醫師再以遺傳篩檢名目,私下違法篩選胎兒性別,新規定最快兩個月內公告施行。
自然情況下,男女嬰出生性別比應為一.○六,亦即一百個女嬰出生,就應有一○六個男嬰報到,但國內男女嬰出生性別比長期失衡,去年降到一.○七四創下廿五年來新低,但今年一至五月又微幅爬升至一.○八,隱含不少女嬰在傳統「重男輕女」觀念下遭到墮胎。
此外,國民健康局監控國內出生性別也發現,第三胎的出生性別比,比起第一胎、第二胎性別明顯傾向男嬰,在現代人生得少的情況下,此一現象隱藏許多人為了「拚一個兒子」生第三胎,性別選擇情況也更嚴重。
許銘能表示,現行法規雖已明令禁止採母血篩驗胎兒性別,但為加強源頭管理、杜絕非法篩選性別,衛生署昨天召開跨局處工作會議,初步共識把「採母血進行性聯遺傳診斷」也列為違法項目,但公告細節仍待與各界進一步討論。
許銘能指出,目前性聯遺傳篩檢還可透過抽羊水、驗絨毛等方式進行診斷;另對擁有性聯遺傳診斷能力的醫療院所、檢驗單位,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將發函請地方衛生單位加強清查,醫療院所診斷性聯遺傳的儀器、試劑是否辦理查驗登記,盼也藉此揪出不法。
國健局長邱淑媞表示,工作會議決議是希望從稽查試劑、儀器查驗登記和醫師行為著手,防堵各種可能的性別篩選死角,以免再有醫師打著性聯遺傳疾病檢查為招牌,違法鑑定胎兒性別,成為管理漏洞。
許銘能強調,性別篩檢是目前法律明令禁止的醫療行為,若有醫師違法為孕婦鑑別胎兒是男是女,依據《醫師法》將面臨最高五十萬元罰鍰,並得限制執業範圍、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情節重大者,甚至可廢止醫師證書。
邱淑媞表示,若未來源頭查獲可疑事跡,就將往下游追查,也希望從源頭管理,減少後端接生醫師困擾。她也強調,除可依《醫師法》予以處分,若查獲違法性別篩選並墮胎,可移請檢方偵辦墮胎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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