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 星期五

消基會疑國道電子收費弊大於利 [2013/06.eTag門架建置落後,訴願委員會不中立,收不到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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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疑國道電子收費弊大於利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8日電)消基會質疑遠通電收eTag門架建置落後,訴願委員會不中立,收不到罰款,還隱匿另兩種收費,國道計程收費機制弊多於利。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eTag門架建置落後、替代付費方式被『神隱』,計程收費準備好了嗎?!」記者會,會中提出三大質疑,擔憂強調使用者公平付費的電子計程收費機制上路問題多。
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說,首先是恐怕無法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根據官方資料顯示,國道有2/3短程通勤族沒有付費,全由1/3的長程使用者付費;近來還出現推翻無免費里程的主張,出現20或15公里以下免費的兩個方案。
其次,他說,遠通電收建置進度落後,直到昨晚才完成門架建置,媒體報導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決定裁罰新台幣7850萬元,但業者一定會向訴願委員會訴願,而委員會委員有1/2專家是遠通電收推薦,所以高公局從來沒有收到過遠通電收裁罰金,這次恐怕也不會收得到裁罰金。
再者,他說,消基會還發現其實除了eTag,還有「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VIP)」及「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兩種付費方式,但是遠通電收只宣傳eTag,應負同時宣傳後兩種付費方式的責任,讓消費者獲得充分資訊,以選擇付費方式才合理。
他重申,消基會支持電子計程收費,因為可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的公平精神,但是從現況問題多來看,消基會質疑消費者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主張,收費必須比現行低,且要送立法院審查,不能僅由高公局定案;再者,1 000多名收費員的工作去處涉及1000多個家庭生計,不能沒有配套處理。1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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