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號晚間發生的酒駕致死案件,竟然有員警同車卻沒有阻止酒駕,今天內政部長李鴻源說,他非常憤怒,更不滿意檢察官怎麼會讓酒後撞死人的嫌犯僅僅12萬交保?立委提案修法,酒駕最重,判處無期徒刑。
酒駕肇事頻傳,最離譜的是21號晚間造成大學生枉死的悲劇,竟然還有員警同車,卻沒有阻止友人酒駕,內政部長李鴻源說,他完全不能接受,內政部長李鴻源:「這件事情我們非常憤怒,也非常不滿,當然司法是獨立的,但檢察官以12萬就讓他(肇事人)交保,我個人覺得非常不滿意,我會跟我的同事表達我的看法。」
罕見地,內政部長甚至砲轟法務部轄下的檢察官,而針對酒駕的民怨日漸高漲,儘快修法加重酒駕肇事的刑度,幾乎已經成了朝野共識,民進黨立法委員黃偉哲:「我覺得酒駕(刑度)可以改成15年以下。」國民黨立法委員徐耀昌:「酒駕致人於死,可以處無期徒刑以下或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那麼重傷的部分,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部分是行政院跟我們立院一些委員的共識。」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最高處以無期徒刑,這已經是殺人罪的刑度,但能否就此遏止酒後駕車,恐怕更重要的還是酒客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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