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林騰鷂:一中憲法才可避免麻煩 [您哪位啊, 口氣還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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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騰鷂:一中憲法才可避免麻煩

中國時報【本報訊】
胡佛:一部憲法大致規範三個部分:一是國家,二是政府與人權,三是公共政策。最近常聽到一中兩憲、一中三憲的討論,這些實質都牽涉主權問題。憲法所規定的只有一個主權一個國家;要解決兩岸問題,在法理上或憲法裡,只能在一個主權上思考。現在也有主張,認為主權是可以超越的,可是到今天我看不出有這樣的一個可能。我們憲法當然有主權存在;我們憲法的主權包括大陸,大陸則說其主權包括台灣,就是在兩方面都主張主權的重疊的情況下,才有一個中國的共識,這是很要緊的。
對於主權的概念,我上課時曾和同學討論且舉例,我問:「這個包包是我的,被人拿走後是誰的?」問題很簡單,這是所有權的問題,「包包不一定要拿在手裡才是我的」,我們憲法的主權當然可及於大陸,大陸也可主張及於台灣,不能說因為這部憲法只能用在台灣,就是一邊一國了,沒辦法和大陸搭成橋樑。謝長廷講憲法各表,卻沒談到主權問題,一個中國的問題並未解決。
林騰鷂:大家對國家的認同有差異,才會有一中兩憲、一中三憲的問題,但很明顯,憲法就是一中的憲法。在過去和現在,一中憲法都沒有問題,是因為內戰才產生兩憲。基本上,回到一中憲法才可避免麻煩;沒有一中憲法,兩岸連繫會發生很多問題,可能會引發戰爭。
吳庚:因為藍綠惡鬥,政治人物沒有憲法共識。但有個現象是不錯的:老百姓打官司後常會釋憲。老百姓打官司的標的多半只是切身的小事情,但老百姓認為我們的權利是受憲法保護的,會想到判決或法律有無違憲。不過大法官制度本身有問題,翁岳生任司法院長時,一直想將大法官改成憲法法庭,可惜最後功敗垂成。
朱雲漢:憲法對我們的國家結構有非常明確的規定,這就是一部「一個中國原則」的憲法,如果根據增修條文的前言,也可說是一部「國家統一導向」的憲法,這其實沒有模糊的空間。
現在很弔詭的,就是在台灣「中國」逐漸變成一個政治不正確的名詞。也就是社會中的主流論述與憲法的規範存在一種緊張關係,這也是憲法權威性與正當性很脆弱的一種徵兆。
我們憲法處理國家處於分治狀態下的兩岸關係,有非常清晰而一貫的邏輯,也很務實。唯有在遵守憲法所規定的「一個中國」前提下,兩岸之間才可能形成「九二共識」。
若以為我們可以用巧妙的文字表述來空洞化、模糊化一個中國原則,來逃避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的基本架構,到最後是一種自我欺騙,也一定導致兩岸關係步向政治懸崖。
胡佛:我們的憲法是完整的涵蓋中國大陸,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特別提到「台灣省政府…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增修條文第十一條明文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則明文稱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
所以從憲法到法律,中華民國下面有台灣省,大陸則是大陸地區;我們自由地區現在有兩個省政府存在,即台灣省政府和福建省政府,福建省政府在金門。我們如果講「一國兩區」,就是憲法這樣規定,沒有不對。
吳玉山:以往當台灣講到一個中國時,我們的主張是中華民國,這包含在九二共識當中,也就是我們主張一個中國,但是在表述上和對岸不同。
馬總統在這一塊上相當堅持,他說我們國家有兩個地區,主權都是我們的,治權上我們管不到大陸,講起來沒有不適當。
以前大家習慣稱海峽對岸為大陸、中國大陸、中共,但現在在大部分的場合我們都稱對方是中國。如果對岸是中國,那麼我們如何會是中國?我們如何會是中國人?我們又如何能從情感上認同以整個中國為範圍、為整個中國所設計的中華民國憲法?今天我們主張要愛護、珍惜中華民國憲法,就必須正視這個根本的問題。
胡佛:基本還是中華民國認同、中國人認同的問題。這的確看到今天台灣的根本問題,如不處理的話,會影響到憲法、甚至整個政治的未來發展。我們最早到台灣的移民,幾乎都是從大陸來的。歷史不能只從日本來了以後算起;過去的歷史能不能正確呈現,要好好澄清。經過日本人的統治後,對中國及中國人的認同都出現了斷裂,這要根據正確的史實加以澄清。
石佳音:我在中國文化大學教書,據說陳水扁當政時,教育部對中國文化大學施壓,要求把中國兩個字拿掉,文化大學做了一件不錯的事,挺住了,中國還在。
最近中國大陸把台灣景點納入大陸護照,我們的陸委會對此作了措辭非常強硬的抗議。這抗議邏輯上就說不通,因為如果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主張的主權及於中國大陸,大陸只是另一個「地區」,也是我們中華民國主權涵蓋的領土範圍。如果中國大陸把長城納入護照,我們不抗議,那麼大陸把日月潭納入護照,我們為什麼要抗議?除非我們認為長城與日月潭屬於兩個不同的主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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