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買屋不知佔畸零地 怒告賣家 [可以協調,喬一喬就好,大動干戈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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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不知佔畸零地 怒告賣家

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3年前花了630萬元,在新莊買下一棟透天厝,動工改建前卻被告知,屋前一塊0.12坪土地,是另一位地主所有,因此控告賣方詐欺,法院一審判罰12萬元,但賣方堅稱毫不知情,還說寧可花90萬元買下畸零地,也不願支付罰金,二審法官採信判處無罪。
小巷內這棟兩層樓高的紅磚屋,原本3年前就要改建,至今空空如也、沒能動工,因為王姓屋主當年花了630萬元買下以後,卻被一名鄭姓地主告知,佔用到他0.12坪土地,屋主回頭找上賣家,怒告詐欺。
對於這樁土地糾紛,鄰居知道的並不多,里長也是側面推敲,沒有得到當事人證實。不過攤開報紙,這大小相當於0.12坪,大約是一個人站立的空間而已。
挨告的原屋主,一審遭法院判罰12萬元,不甘心繼續上訴,她向法官堅稱,不曉得有佔用他人土地,寧可賠上90萬元,讓新屋主買下這塊畸零地,也不願繳交這筆12萬元的罰金。
90萬元抵0.12坪,換算下來一坪大約750萬,比起不少台北市中心精華區,都要來得值錢,儘管最後,原屋主獲判無罪確定,但這樁土地糾紛,讓買賣雙方和氣大傷,也為此傷透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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