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廣電三法 國民黨踩煞車 [各利益圑體紛紛出手.媒體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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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三法 國民黨踩煞車

中國時報【李明賢、鐘惠玲、王正寧、楊毅、鄭閔聲╱台北報導】
在藍綠陣營競相加碼下,立法院會原訂於今日完成《廣電三法》三讀立法,卻在昨晚出現重大轉折。在通傳會(NCC)出面表達此法「有太多窒礙難行」後,包括國民黨中央、行政院也達成共識,認為涉及媒體修法不能過於倉卒,決定今日先踩煞車,將《廣電三法》交付協商,等待NCC提出反媒體壟斷專法再行處理。
媒體聚焦▲民進黨版《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增訂部分管制跨媒體壟斷條款,原打算今進行三讀,NCC法律事務處處長謝煥乾昨晚表示,希望朝野能等NCC版本再審,現場擠滿關心的媒體採訪。(王遠茂攝)
朝野倉卒初審通過《廣電三法》,NCC主委石世豪昨主動前往拜會行政院長陳冲,表達「該版本太多窒礙難行之處」,陳揆對此也表示認同。
昨晚NCC一改先前立場溫和態度,臨時由法律事務處處長謝煥乾舉行記者會,針對修法內容指出,從主管機關的角度來看,這是最壞的結果。
謝煥乾指出,綠營提出修正草案中,「媒金分離」規範要求金融業對廣電事業,是模仿當初黨政軍條款的設計,不論直接或間接,一股都不能投資,形同「貞操條款」,將會影響金融業資金投入廣電產業的意願,且影響面大,實在「失之過苛」。
同時,謝煥乾強調,媒金分離條款,納入《廣電三法》修正案內很奇怪,再加上溯及既往條款,對廣電產業影響甚鉅,殺傷力很大;且若不在限期內改善,就可直接廢除執照,實在不符合比例原則,屆時將造成金融機構去投資,卻是廣電媒體被撤照的下場。
至於規範報紙、無線廣電事業股東不能經營有線電視的「雙十條款」,謝煥乾認為,雖然有可取之處,但範圍可能過苛,與NCC正在草擬中的反跨媒體壟斷專法比起來,較為侷限。未來NCC專法內,將會考量媒體集中度,並以各媒體的市占率來計算,達到不同門檻,就必須申報、審查或禁止。
另外,謝煥乾說,制訂編輯室公約的規範,不是所有頻道都需要,應限於新聞頻道。
國民黨踩煞車,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事前早有意料到國民黨態度可能鬆動,但民進黨仍會依既定立場,主張《廣電三法》應在今天立法院會完成三讀。
據透露,為避免朝野加碼修法,影響媒體生態,陳揆昨晚也透過電話分別與馬英九總統、國民黨秘書長曾永權溝通,最後府院黨同意涉及媒體環境「修法應該更細緻」。
黨政人士明確表示,國民黨團應該不會讓《廣電三法》完成三讀,將交付朝野協商,等待NCC送出專法後,再行處理《廣電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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