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彭芸:反媒體壟斷 要這麼粗糙嗎? [各利益圑體紛紛出手.媒體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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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芸:反媒體壟斷 要這麼粗糙嗎?

中國時報【林上祚╱台北報導】
《廣電三法》修正案禁止報紙與有線電視系統結合,並對財團併購設下重重限制,如此嚴苛條文是否扼殺產業發展,已引發各界討論,前NCC主委彭芸表示,全世界的紙媒都在賠錢,《廣電三法》修正案,應該從整體產業宏觀角度推動,不是從個案微觀角度去防堵。
彭芸表示,從言論市場影響力角度,紙媒與有線電視的結合,的確應該有相關法律規範,她可以理解立院面對反媒體壟斷的氛圍,但反媒體壟斷在立法上,有必要用這麼粗糙手法嗎?
彭芸表示,反財團的目的是什麼?是反對它的錢、它的格、還是企圖心?錢是大陸來的?還是融資槓桿得來的?這都可以討論,但昨天一刀切的修法結果,就是讓財團無法併購媒體,連同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台灣還剩下誰能買媒體?
彭芸認為,《廣電三法》修法所涉及的跨媒體壟斷,核心問題還是在於台灣如何看待財團併購媒體,以梅鐸集團為例,廣電學者雖然對該集團世界新聞報竊聽事件有諸多抨擊,但不可諱言,該集團的華爾街日報,仍是一家專業成功的媒體。
彭芸表示,民進黨版《廣電三法》若三讀通過,台灣前三大有線電視系統凱擘、中嘉與TBC都會受到衝擊,業者恐將面臨一、二年的調整期,屆時馬政府訂定的有線電視數位化目標勢必無法達成。
前NCC委員劉孔中表示,台灣市場就這麼大,社會若允許台灣電信市場形成三大集團,就該允許媒體適度走向集團化,為避免立法院修法版本扼殺產業發展空間,他呼籲NCC儘快提出跨媒體併購規範。
劉孔中表示,立法院在行政部門,沒有就媒體集中度,制定相關標準以前,逕行推動《廣電三法》修正案,並且把十%等持股比率,寫死在法條中,這恐對台灣數位匯流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劉孔中表示,媒體需要資金是事實,它會邁向集中也是必然趨勢,台灣必須要配套管制措施,讓它兼顧經營規模與社會公益,但如果透過立法方式,讓既有的媒體規模無法擴大,甚至面臨被迫分拆命運,惡性循環的結果,所有媒體規模將小到不具規模經濟效率,本土節目品質低落、各台競相製作低成本談話性節目現象恐將持續。
劉孔中表示,現在一談媒體壟斷,甲說媒體巨獸,乙說業者嗷嗷待哺,觀點根本南轅北轍,必須先集合共識,再談立法,劉孔中強調,台灣媒體生態跟德國、韓國都不同,德國有很強的公廣集團,直接抄襲德國KEK並不妥當,最好還是授權主管機關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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