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非老闆說了算! 勞委嚴辦南亞
:只罰18,000, 誰理你啊
更新日期:
2010/09/27 19:49
歌手費玉清:「讓我們~互道一聲晚安~。」
聽晚安曲,催員工下班,這是台積電的新方法,不想讓員工加班加過頭,南亞科技,卻有29歲的年輕工程師,超時加班,疑似過勞死。
徐姓工程師父親(2010.09.27):「他就講說這是責任制,我規定他上班8個半小時,你員工停留在公司,是你自己願意。」
依勞委會判定,屬於責任制的行業,有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和房仲等等,看來看去就是沒有製造業,而且責任制不是雇主說了就算。
南亞科技發言人白培霖:「責任制其實是個法律術語,那責任制有很多條件,那這名工程師跟我們公司大部份,絕大部份的資深工程師,還有經理級的,大家都是自我管理自己的上班時間。」
南亞科技澄清,但北縣府在半年來,對南科技連續開罰,包括一日工時超過12小時,沒有提供出勤紀錄,和加班費3條,總共罰了1萬8千,只是自我管理不算責任制嗎?勞委會、勞工局打算介入再了解,查證屬實一定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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